台灣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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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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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021台灣金控永續報告書p.81
限制高風險產業: [無減少煤業實際案件] |
建議將高碳排之化石燃料產業分業務別限制投信與投資,倘若現階段無法執行,可以設定未來目標 |
2. 開發商政策 | 1 | “2021台灣金控永續報告書 p.61 落實赤道原則與盡責投資原則,加強審視授信客戶與投資對象是否善盡環境保護、誠信經營與社會參與 之責,並加強貸後與投資後之追蹤管理效能,持續引導其強化氣候變遷風險因應對策。 2021台灣金控永續報告書 p.83 修正《臺灣銀行授信準則》,參採赤道原則精神,增訂辦理計畫型融資審核時,宜審酌借款戶是否善 盡環境保護、企業誠信經營及社會責任,以重視授信戶社會與環境風險。” [未提出具體制度, 僅修正授信準則] |
2021年永續報告書中提及有寫將氣候變遷對環境衝擊的影響納入授信評估,建議明確點出避開發展煤業 |
3. 收益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建議將化石燃料產業納入不資助的名單,尤其是煤業,便可幫助面對氣候變遷問題。 |
5. 無煤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有提及氣候變遷,但沒有制定明確產業和政策以減少更多碳排放產生。建議制定明確無煤時程,避免綠天鵝 |
台灣土地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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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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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58 土銀敏感性產業政策 在環境面則關注高汙染、高耗能產業對環境之風險或衝擊,預計於 2022 年將進一步針對高污染與高耗能產業訂定清單,設定清單內產業之投融 資上限,俾完善土銀 ESG 審核機制。p58 赤道原則 為因應遵循赤道原則新增之徵授信流程,落實赤道原則授信案件的貸後管理,土銀刻正規劃成立行內的功能性小組──「 環境社會風險小組 」,小組職責主要為執行赤道 原則案件相關表單與報告之覆核、核貸條件之確立及案件貸後管理追蹤等事宜。依據赤道原則規範,授信案件經評估環境與社會風險分級為 A、B 級者,須請授信客戶提供由第三方機構驗證之「 環境與社會風險評估報告 」,並經環境社會風險小組審 查及加註貸後管理條件。後續每年定期執行貸後管理,以確認授信案件確實遵循赤道原 則及個案核貸條件。~~~針對2018 至 2020 年度所承作之授信案件依赤道原則規範進行案件衝擊評估,評估結果共有6 件案件( 含 A 級 1 件、B 級 1 件及 C 級 4 件 ) |
有提及將針對高污染與高耗能產業訂定清單,以及完成簽署赤道原則但無明定避免煤業相關案件之政策 |
2. 開發商政策 | 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58 赤道原則 為因應遵循赤道原則新增之徵授信流程,落實赤道原則授信案件的貸後管理,土銀刻正規劃成立行內的功能性小組──「 環境社會風險小組 」,小組職責主要為執行赤道 原則案件相關表單與報告之覆核、核貸條件之確立及案件貸後管理追蹤等事宜。依據赤道原則規範,授信案件經評估環境與社會風險分級為 A、B 級者,須請授信客戶提供由第三方機構驗證之「 環境與社會風險評估報告 」,並經環境社會風險小組審 查及加註貸後管理條件。後續每年定期執行貸後管理,以確認授信案件確實遵循赤道原 則及個案核貸條件。~~~針對2018 至 2020 年度所承作之授信案件依赤道原則規範進行案件衝擊評估,評估結果共有6 件案件( 含 A 級 1 件、B 級 1 件及 C 級 4 件 ) |
有提及簽署赤道原則,但沒有明確說明會迴避的產業或單位。建議可加用煤業收益量來避免資助相關企業 |
3. 收益政策 | 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93 規劃建立高污染 / 耗能產業清單:依據行業別訂定投融資上限,落實定期監控及覈實檢討。 |
建議可加用煤業收益量來避免資助相關企業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可加用煤業採礦量與發電量來避免資助相關企業 |
5. 無煤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建議制定明確無煤時程,避免綠天鵝 |
合作金庫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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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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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建議可訂定煤業案件政策如限制新煤業案件之作為,即可於此項目得分 |
2. 開發商政策 | 0 | 22022簽署赤道原則
報告書p.77 |
目前無承作煤礦開採產業,對於此表示肯定,建議可將煤業列入規範,避開發展煤業的企業 |
3. 收益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除了支持綠色產業外,是否也能避開褐色產業?將化石燃料產業納入部資助的名單,尤其是煤業,便可幫助面對氣候變遷問題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議將化石燃料產業納入不資助名單,尤其是煤業,便可幫助面對氣候變遷問題 |
5. 無煤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建議制定明確無煤時程,避免綠天鵝 |
第一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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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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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報告書
p.101 p.71 |
因有非常小幅度的侷限、限制新煤業案件之實際案例,但非排除所有煤業相關案件,建議盡快承諾「不再新增承作僅開採煤炭之礦業公司融資案件」及「不再新增承作燃煤電廠專案融資案件」等逐步淘汰煤之聲明。 |
2. 開發商政策 | 1 | 2021年報告書
p.35 2020年永續報告書 P68 P69 |
因有訂定高汙染行業之授信額度上限,符合採用分散風險制度,惟建議可先明確將煤業列入規範,避開發展煤業的企業,再陸續排除建設煤業相關基礎建設之企業 |
3. 收益政策 | 1 | 2020年永續報告書 p91 針對能源密集、大量耗能及造成環境污染之相關產業,訂定 高污染/耗能產業授信限額比 重15%之上限,並持續逐月監控 |
建議明定「主從事開採、銷售煤碳業務」的定義,並依獲利比例訂定標準。 |
4. 開發規模政策 | 1 | 2021報告書 p.71,在ESG風險有條件/未核准的案件中,包含 XX煤炭及礦產 (股) 公司。主因借戶主從事開採、銷售煤炭等業務,有因為企業運行煤碳相關業務而暫緩融資專案的實際案例,但未說明企業從煤業的獲利金額標準,因此給予1分。 => 因為企業運行煤碳相關業務而暫緩融資專案的實際案例,但未說明企業從煤業的規模標準,因此給予1分。 |
建議明定「主從事開採、銷售煤碳業務」的定義,依開發規模訂定標準。 |
5. 無煤政策 | 0 | 2021年報告書
p.101 |
有提及氣候變遷及企業轉型,揭露投融資組合的碳排,並制定明確減少更多碳排放產生的政策和每年目標。惟建議公開聲明確切的無煤時程年份。 |
華南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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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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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7 依本集團永續授信原則,列管 26 家工廠場址具汙染控制場地風險之企業授信戶p55 則於授信時確認授信戶之工廠場址是否為汙染控制場地,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止,共列管 26 家企業授信戶。 |
建議加用煤業收益量及煤業開發規模來避免企業。 |
2. 開發商政策 | 0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55 |
責任金融部份提及「ESG、赤道原則及永續授信原則等訂定負面表列授信對象清單,在營業單位申請授信案件時可於系統上即時檢核,避免承作對環境或社會永續發展不利之企業授信業務」,但無明確作為點出會迴避那些問題產業或案件,建議列入規範,避開發展煤業的產業。 |
3. 收益政策 | 0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54 落實政府提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引導金融業資源挹注國內綠能產業發展,追求永續發展之新經濟模式。華南銀行跟隨政府腳步重視綠能相關產業發展,並於授信審查標準中導入赤道原則精神,將 ESG 審查納入授信流程之中,積極協助企業轉型 |
除了支持綠色產業外,是否也能避開褐色產業?將化石燃料產業納入不資助的名單,尤其是煤業,便可幫助面對氣候變遷問題。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建議可用煤業開發規模來避免企業。 |
5. 無煤政策 | 0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4 我們對企業永續發展的願景愈是清晰,愈是明瞭應以強化自身經營體質為基礎,方能運用金融專業服務、 支持其他產業永續發展,使彼此共好,為社會帶來永續傳承的正向循環。p54 於授信審查標準中導入赤道原則精神,將 ESG 審查納入授信流程之中,積極協助企業轉型。 |
有提及氣候變遷及企業轉型,但沒有制定明確產業和政策以減少更多碳排放產生,建議制定明確無煤時程。 |
彰化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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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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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7 依本集團永續授信原則,列管 26 家工廠場址具汙染控制場地風險之企業授信戶p55 則於授信時確認授信戶之工廠場址是否為汙染控制場地,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止,共列管 26 家企業授信戶。 |
建議將2021年永續報告書p100 提及之「高碳排產業」的產業類別列出,可清楚呈現貴行限制、規範對象的種類。若能追加煤業案件政策即可加分。 |
2. 開發商政策 | 0 | 2021永續報告書 p100 本行執行之氣候變遷調適與減緩活動如下:於授信流程中進行高碳排產業檢視,對特定條件且被定義為排碳大戶或用電大戶之授信對象,依其可能受不同碳費徵收情境之影響,作為調整客戶授信條件之依據。 |
建議將2021年永續報告書p100 提及之「高碳排產業」的產業類別列出,可清楚呈現貴行限制、規範對象的種類。若能避開發展煤業的企業則可於此項得分。 |
3. 收益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可加用煤業收益量來避免企業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可用煤業開發規模來避免企業 |
5. 無煤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建議制定明確無煤時程,避免綠天鵝 |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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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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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 永續報告書 p91 為符合 ESG 永續發展國際趨勢,本行已通告企業授信不應承作以煤炭為新設發電來源之電力供應業,已承作部分逐步收回。 |
已有非常小幅度的侷限,排除所有新燃煤發電案件將能再增加得分 |
2. 開發商政策 | 1 | 2021 永續報告書 p91 為符合 ESG 永續發展國際趨勢,本行已通告企業授信不應承作以煤炭為新設發電來源之電力供應業,已承作部分逐步收回。 |
對於已採用分散風險等制度屏除企業並針對煤炭產業採低碳轉型議和表示肯定,建議可將煤業列入規範,避開發展煤業的企業 |
3. 收益政策 | 1 | 2021 永續報告書 p46 本行 2021 年針對能源發電業之放款,於太陽光電放款金額約占總能源發電產業 82.27%,燃油及燃煤放款金額分別占約 11.32% 及 6.41%。 p91 為符合 ESG 永續發展國際趨勢,本行已通告企業授信不應承作以煤炭為新設發電來源之電力供應業,已承作部分逐步收回。 |
己揭露燃煤放款金額占比,並設立小幅度的限制,建議可加用煤業收益比例來避免資助相關企業 |
4. 開發規模政策 | 1 | 2021 永續報告書 p75 盤點高碳排產業未來可能之曝險,並納入本行投資及放貸評估流程。 p91 為符合 ESG 永續發展國際趨勢,本行已通告企業授信不應承作以煤炭為新設發電來源之電力供應業,已承作部分逐步收回。 |
有建立評估排碳及高污染大戶,將評估結果納入放款條件考量,可明確指明針對煤業發展會迴避的規則。 |
5. 無煤政策 | 0 | 2019 永續報告書 p19「致力於節約能源,提升水電及其他能源之使用效率,加強資源回收與再利用,減少廢棄物及溫室氣體排放,推展綠色金融,並結合供應商共同降低營運活動對氣候變遷之衝擊,達成環境永續發展之目標。」 | 建議制定明確無煤時程,以說明現有客戶的轉型規劃如何。 |
台北富邦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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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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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ESG p42: 投資前之檢核 : 不再承作新的燃煤比大於50%之電廠投融資( 除非資金用途係明確用於轉型其他綠能 )富邦於2021年正式對外表示不再新增僅開採煤碳礦業公司之融資、不再新增投資燃煤發電占 比大於50%之電廠投融資,以及不再新增燃煤電廠之專案融資,成為國內第一家積極承諾限 制投資高碳排產業的金融機構,並首次將火力電廠、煤礦業等高碳排敏感性產業之投融資管 理,明定於「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永續金融政策 」,供子公司一致性遵循。 |
已有小幅度的侷限,若排除所有新燃煤發電案件,以及所有含煤碳礦業公司之融資即可評為3。 |
2. 開發商政策 | 2 | 2021ESG p47: 對於既有往來客戶,凡涉及以煤炭或化石燃料之公私營電廠,或開採礦種涉及煤炭或石化燃料者,考量國內外監管機構對於管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各項政策,除了解客戶在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情形外,亦評估前項政策對於客戶營運狀況的衝擊及影響,以及對於溫室氣體減排措施與目標的規劃及執行情形,並適時就客戶經營型態轉型,提供相應的融資。 |
目前已將煤炭或化石燃料之公私營電廠,及開採礦種涉及煤炭或石化燃料者之融資納入考量,建議未來可進一步排除資助任何發展煤產業的企業 |
3. 收益政策 | 1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42 不再承作新的燃煤比大於50%之電廠投融資( 除非資金用途係明確用於轉型其他綠能 ) p47 富邦於2021年正式對外表示不再新增僅開採煤碳礦業公司之融資、不再新增投資燃煤發電占比大於50%之電廠投融資,以及不再新增燃煤電廠之專案融資 |
若進一步屏除50%燃煤的公司,即可評為2 |
4. 開發規模政策 | 1 | 建議可說明是否完全避開煤礦,及是否針對現有客戶做相關規劃或撤資。小幅度侷限,評為1分。 | |
5. 無煤政策 | 0 | 2021永續報告書 p47 台北富邦銀行對於既有往來客戶,凡涉及以煤炭或化石燃料之公私營電廠,或開採礦種涉及煤炭或石化燃料者,考量國內外監管機構對於管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各項政策,除了解客戶在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情形外,亦評估前項政策對於客戶營運狀況的衝擊及影響,以及對於溫室氣體減排措施與目標的規劃及執行情形,並適時就客戶經營型態轉型,提供相應的融資。” |
報告中提及淨零與脫碳路徑 : 針對客戶經營型態轉型,提供相應的融資。建議制定明確無煤時程及盤點現有客戶並制定轉型規劃。 |
國泰世華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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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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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11 p.21 p37 |
繼2020年度排除所有新燃煤發電計畫,2021年提出更多相關策略,給予4分。 |
2. 開發商政策 | 4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11 p32 p37 |
有排除資助任何發展煤產業的企業,故給予4分。 |
3. 收益政策 | 1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11 p32 p37 |
2021年永續報告書中煤炭相關產業和燃煤發電業列入敏感性產業和不予承作對象,但並未根據煤業獲利比例做相關規劃,因此給予1分。 |
4. 開發規模政策 | 4 | 於2021年確立「零煤融資」目標與時程,預計於 2027 年第一季底煤炭產業鏈相關授信額度歸零。評為4分。 | |
5. 無煤政策 | 4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11 p.21 p.26 p37 附錄109 |
明確定立零煤融資目標與時程,且設立現有客戶的緩衝期,提及成功促使議合對象做出重大承諾(2040淘汰燃煤發電資產)。展現其積極的無煤相關政策。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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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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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 33 「兆豐投資部位於PACTA 高度氣候敏感型產業中涵蓋93%(包含水泥、鋼鐵、石油和天然氣),壓力測試採用轉型風險向低碳經濟轉型實施的政策法規,反映出「氣候壓力測試情境」下,轉型過渡可能對投資組合財務價值產生影響,約減少0.39%” |
建議把 2021 永續報告書p.51「高碳排」產業類別標示出來,若包含煤業,則可以清楚呈現貴行在限制化石燃料產業的相關規範。 |
2. 開發商政策 | 1 | “2021 永續報告書 pg 51 兆豐於授信、投資、承保等各項業務承作前,透過禁止承作名單、高敏感產業名單加強承作對象ESG 風險管控,並對從事永續發展相關產業的承作對象予以相關支持。於風險評估過程中亦加強對承作對象之認識客戶(KYC) 及顧客盡職調查(CDD) 流程,將侵害人權、高碳排放、環境汙染、工安、食安及勞工權益糾紛等ESG 相關風險納入風險評估,子公司兆豐銀行亦於2021 年8 月正式簽署赤道原則,對適用赤道原則的融資案件加強環境、社會風險評估與控管。兆豐另於業務承作後持續對承作對象之ESG 風險進行追蹤管控,若有相關ESG 風險亦瞭解其改善計畫,若無法有效改善後續將評估不再承作或逐漸減少承作” |
有列出透過風險管控屏除企業的機制,建議再進一步制定排除煤業資助/因煤業獲利企業的標準。 |
3. 收益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排除ESG風險過高的融資案件,是否有確切的標準評估? 依350的建議可考慮以收益面、採礦量和發電量面向考慮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建議制訂公司無煤時程規劃,並詳細說明銀行2050淨零碳排之策略及時程並結合無煤政策,將有利於制訂各年具體目標及策略。 | |
5. 無煤政策 | 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42 「為支持我國能源轉型政策–發展「減煤、增氣、展綠、非核之潔淨能源」,以降低空氣汙染、落實節能減碳,兆豐於2021 年參考SBTi 要求訂定集團溫室氣體排放量( 範疇1+2):以2020 年為基準年,「至2030 年減量25%,至2050 年實現淨零排放之目標」。 |
雖然量化分數上與去年同分,但是看得出在環境管理上負起更多責任,如持續對承作對象之ESG 風險進行追蹤管控。若能在減煤方面更明確列出目標將能有效改善氣候變遷。 |
王道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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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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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永續報告書p.41-42)授信為金融業主要業務之一,對於貸款客戶是否盡到應有之企業社會責任,亦為王道銀行審核案件之評估標準之一。2015年8月王道銀行修訂「授信政策」,並於董事會通過後發布全行公告,向員工宣導於辦理專案融資或投資業務審核時,宜依循國際「赤道原則」;2017年8月再次修訂「授信政策」,公告遵守赤道原則精神之範圍由專案融資擴大至企業授信,將授信客戶是否善盡環境保護、企業誠信經營、風險管理及社會責任等納入風險評估項目,以降低王道銀行之授信風險。 (2019年年報p.70)本行授信政策已將赤道原則精神納入,將遵守赤道原則精神之範圍由專案融資擴大至企業授信,於辦理徵審階段及貸後管理階段,發現有客戶有對環境、社會、法律、洗錢資恐等負面訊息,經徵審單位評估影響性後,採行充分揭露、徵提適當擔保品、限期改善、提高審核層級等方案,並持續追蹤評估後續影響,如:為瞭解大陸設廠授信戶是否符合大陸環保規範,對大陸授信戶或大陸產能比重達五成以上之企業辦理授信覆審時,視需要檢核環評竣工驗收批文、排汙許可等相關資料,以作為檢核事項之依據。 |
無相關案件限制 |
2. 開發商政策 | 1 | (王道銀行責任授信與投資概況)對於環境社會永續發展具有不利影響的高污染、高風險或敏感性企業與產業,建立風險評估標準,應避免承作貸放。 (永續報告書.41-42)「公告遵守赤道原則精神之範圍由專案融資擴大至企業授信,將授信客戶是否善盡環境保護、企業誠信經營、風險管理及社會責任等納入風險評估項目,以降低王道銀行之授信風險。」 |
2021年底無「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授信的餘額與戶數,建議可以明確列出政策,限制未來授信 |
3. 收益政策 | 0 | 查無相關資料。 | 無相關收益限制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無相關開發規模限制 | |
5. 無煤政策 | 0 | 查無相關資料。 | 無相關無煤政策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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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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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15 環境、社會友善業務 p.70 |
有提避免直接與具爭議之企業合作,赤道原則相關規劃,擬於 2022 年第三季完成赤道原則簽署。建議下一步可明確列出相關產業,以避免資助煤業,加遽氣候變遷。 |
2. 開發商政策 | 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84 本行已於 2021 年 11 月完成 TCFD 簽署,成為 TCFD Supporter。依循 TCFD 發布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架構(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ourses)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評估。 P.87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 109 年度控管企業名單,界定本行高碳排產業範圍涵蓋「石化業、塑(橡)膠及非金屬礦物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與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等5 個產業,並鑑別出 2021 年屬高碳排產業之放款餘額約為新臺幣1,336 億元,占總放款餘額 17.88%,屬本行碳相關信用風險暴險。 |
有列出與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評估,但無明確氣候變遷關鍵字或實際避免高風險作為。2. 建議將授信融資評估的標準或是行業別列清楚,而非僅說有曝險,建議公開透明向大眾展示關心氣候之決心。 |
3. 收益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僅針對綠能有案件,無減少煤業實際案件。另外,授信融資評估的標準為何,建議明確定義清楚。除了自身的供應鏈與下包商外,建議針對客戶也列出關於永續相關限制,排除以高碳排產業收益為主的企業。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僅針對綠能有案件,無減少煤業實際案件,希望能提出實際案件供參考。授信融資評估的標準為何,建議明確定義清楚。 | |
5. 無煤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有提及能源轉型相關的議題與案件,建議可以針對減煤等數據面來做公開。例如逐年減少投資煤炭發電的走勢圖等等。雖說響應政府的2050淨零碳排目標,也有訂定今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目標,但非針對煤業,建議制定明確無煤時程供閱聽人參考。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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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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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56, 57 為實踐綠色金融,新光銀行積極響應政府「五加二」新創產業及支持政府新南向政策,2021 年總計放貸約1,840億元,以實際作為,力促綠能低碳及永續產業之發展。 [僅針對綠能有案件,無減少煤業實際案件] |
有提及能源轉型相關的議題與案件,建議可以針對減煤等數據面來做公開 |
2. 開發商政策 | 1 | 2021 永續報告書 P55 (3) 對「高碳排」產業或企業,如火力發電、鋼鐵製造、石油煉製、水泥製造產業,應審慎檢視申貸企業對氣候變遷之負面影響,並要求申貸企業採取相關氣候變遷減緩措施。 [有提及火力發電相關的議題] |
有針對高碳排的產業做陳述,也有列下明確的產業及氣候相關陳述,但尚未針對”煤”做出承諾,因此僅給了一分。若能針對禁止煤相關產業進行公告,可以成為整個金融業引路人的角色,並率先制定明確的限制與規範,吸引更多綠能投資。 |
3. 收益政策 | 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55 (3) 對「高碳排」產業或企業,如火力發電、鋼鐵製造、石油煉製、水泥製造產業,應審慎檢視申貸企業對氣候變遷之負面影響,並要求申貸企業採取相關氣候變遷減緩措施。 [無實際數字與案例] |
除了自身的供應鏈與下包商外,建議針對客戶也列出關於永續相關限制,排除以高碳排產業收益為主的企業。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建議排除有燃煤發電收益的企業。 | |
5. 無煤政策 | 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58 2022 年,新光銀行將按 TCFD 指引之四大構面,從建構氣候治理組織與機制開始,將氣候議題納入風險管理流程,全面啟動情境分析,進行氣候策略,對業務影響之財務評估,並訂定相關氣候目標,正式對氣候風險的減緩與調適,採取具體行動。 [無實際時程] |
建議排出關於減煤的相關期程供閱聽人參考,例如逐年減少投資煤炭發電的走勢圖,在甚麼時候完成完全零煤的政策。 |
中華郵政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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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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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021 永續報告書 pg 106「面對氣候變遷與自然環境逐漸惡化,中華郵政認為企業應有與地球永續共存的環保觀念。」” |
有列出屏除標準,如可將化石燃料相關案件納入,尤其是煤業,便可幫助面對氣候變遷問題。 |
2. 開發商政策 | 0 | 已列出屏除標準,但可將化石燃料產業,尤其是煤業,列入屏除標準,有助於減緩氣候變遷 | |
3. 收益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可加用煤業收益量來避免資助相關企業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提及使用化石燃料造成碳排放及汙染,但無建立機制避免資助該產業。 | |
5. 無煤政策 | 0 | 無查閱相關政策。 | 提及相關之減緩氣候變遷之行動,建議制訂無煤時程,或相關無煤政策 |
永豐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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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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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59 自2022 年7 月1 日起不再新承作燃料煤及非常規油氣相關之專案融資,既有專案融資到期亦不再續約。” |
今年較去年進步許多,銀行新增許多有關化石燃料/煤業之相關規範 |
2. 開發商政策 | 1 | 建議設定因煤業獲利之企業相關屏除標準 | |
3. 收益政策 | 1 | 新聞稿
將逐步建立高碳排產業投融資排除政策,不再新承作燃料煤及非常規油氣相關的專案融資,既有專案融資到期亦不再續約,未來將逐步擴大排除政策適用範圍。 |
有提及,ESG 表現及碳排放資訊納入投融資流程評估,建議可透過建立相關明確標準除屏除煤業融資外,也能屏除興建/開發煤業之開發商 |
4. 開發規模政策 | 1 | 建議可針對企業具煤業業務之屏除標準 | |
5. 無煤政策 | 1 | 新聞稿
永豐金控董事會已經通過淨零目標,承諾將在 2030 年達成自身營運淨零排放、2050 年前達成全資產組合淨零排放。此外,將逐步建立高碳排產業投融資排除政策,不再新承作燃料煤及非常規油氣相關的專案融資,既有專案融資到期亦不再續約,未來將逐步擴大排除政策適用範圍。 |
有公開宣告不再新承作燃料煤及非常規油氣相關專案的融資,既有專案融資到期也將不再續約,建議可列出無煤政策之時程,及銀行相關政策 |
玉山商業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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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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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48 2.3.4 氣候風險管理措施 – 投資 : 避免投資對環境及社會有直接或潛在衝擊之企業,如煤礦場或燃煤火力發電廠。 – 授信流程中加入 ESG 相關考量,避免資金流向燃煤發電專案融資等高碳排項目。 p.51 1. 2019 年 7 月起承諾不再支持燃煤發電專案融資,2021 年底皆無相關餘額。 2021 年擴大逐步撤資煤碳相關業務活動及非傳統化石燃料開採相關活動, 原則 2030 年底不新增往來,至 2035 年底全面退出為目標 p.54 若往來對象涉及爭議性軍火、色情、非法砍 伐、有害瀕危野生動植物、煤礦場或燃煤火力發電專案等均應避免往來 | 2019 年 7 月起承諾不再支持燃煤發電專案融資,2021年並明定避免煤礦案件與相關基礎建設,並以2035年底全面退出為目標。 |
2. 開發商政策 | 4 | 有提到任何涉及煤礦場或燃煤火力發電專案等均應避免往來 | |
3. 收益政策 | 1 | 2021年永續報告書有提及撤資煤碳相關業務及燃煤發電專案融資,已因些許煤業的運作而不資助的實際案件,但並未列出目前是否根據煤業獲利比例做相關規劃。 | |
4. 開發規模政策 | 4 | 提及若往來對象涉及煤礦場或燃煤 專案等均應避免往來,並逐步擴大 撤資煤炭相關業務活動 | |
5. 無煤政策 | 4 | 2021年永續報告書 p47 風險控制措施 : 投資部位將煤炭相關產 業曝險於 2027 年減半, 2031 年全面撤出. p.51 1. 2019 年 7 月起承諾不再支持燃煤發電專案融資,2021 年底皆無相關餘額。 2021 年擴大逐步撤資煤碳相關業務活動及非傳統化石燃料開採相關活動, 原則 2030 年底不新增往來,至 2035 年底全面退出為目標。 | 提到2019不再支持燃煤發電、2021擴大撤資相關活動、2030不新增往來,2035全面退出,展現其積極的無煤政策。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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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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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1年報告書
p.83 |
符合排除所有新燃煤發電案件與採礦案件之條件,建議可進一步承諾排除煤業與採礦業之基礎建設業者。 |
2. 開發商政策 | 1 | 有「承諾不新承作燃煤電廠專案融資、採煤礦產融資」,符合採用分散風險制度屏除煤業,建議進一步承諾排除煤業與採礦業之基礎建設業者,並將煤業字眼重新上架 | |
3. 收益政策 | 0 | 雖有列出不予承作/有條件承作之確切案件,建議可公布其中被拒絕之煤業相關專案融資的評估標準,說明是否有考量煤的獲利來源,以利判斷。 | |
4. 開發規模政策 | 0 | 無相關政策,建議設置,考量融資企業發電量來源的評估標準 | |
5. 無煤政策 | 0 | 2021報告書 p.10 承諾2030年100%使用再生能源,並於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Net Zero |
承諾100%再生能源、2050淨零碳排,不等於有無煤時程的規劃,建議明確說明淨零碳排的路徑或定義,是否包含煤礦和發電部分的淨零。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政策項目 | 分數 | 原始資料 | 政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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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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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氣候風險評估報告書p.12 「法金永續金融授信準則」明確規範法金案件申請時,應將授信戶之企業營業活動對於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ESG面向相關影響納入考量 準則明確定義 (2)ESG 高敏感產業( 例如:燃煤開採、火力發電、菸草、油砂銷售或開採) (3)ESG 高風險企業 (4) 高碳排產業( 例如:電力供應、海洋/ 航空運輸、鋼鐵/ 冶煉業、水泥、石化、化石燃料開採) 並設有相關授信准入條件、授信管理機制與ESG 限額。相關案件申請時,若發現有重大顯著之ESG 風險,或相關嚴重負面訊息時,應在徵授信過程評估其影響,並於徵信報告說明,另得視個案狀況訂定相應的授信條件。 |
有小幅度的侷限,給予1分。 |
2. 開發商政策 | 1 | 採用分散風險等制度屏除企業,設有授信准入(排除)條件,並視個案狀況訂定相應的授信條件,建議擴大範圍,避免資助煤業。評為1分。 | |
3. 收益政策 | 1 | 僅小幅度的侷限,未限制「國營事業或當地政府持股大於 50%者;或資金用途為永續發展之用」,故評為1分。 | |
4. 開發規模政策 | 1 | 有小幅度的侷限,建議增加對於煤業規模上的規範,評為1分。 | |
5. 無煤政策 | 0 | 永續報告書 p.24 2050年淨零排放,經董事會通過,正式納入集團長期發展藍圖 |
僅將2050淨零碳排列入集團發展目標,建議列出無煤時程和相關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