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8 11.59.55

 

Q1:350是什麼?代表什麼意義?

A: 350.org是國際氣候變遷NGO,在全球各地以國家為單位進行草根性活動,倡議全球的二氧化碳含量應維持在350ppm,而350主要達成減碳目標的方式為「減少化石燃料產業(石油、煤礦、天然氣)的開發,同時訴求將各國政府、金融機構、其他單位對化石燃料產業『撤資』並轉投資於再生乾淨能源的開發」。 但讓人憂心的是,最新研究顯示在今年2017年4月已超過410ppm (+2度C),這遠比我們想像的速度快上好幾倍。 350台灣希望把「撤資」概念帶入台灣,跟進國際潮流、因應氣候變遷。目前350台灣正著手於「政府補貼改革」與「綠色銀行」兩個專案。一是督促政府重新審視化石燃料補貼並移除無效率之補貼,二是呼籲人民轉為使用沒有與化石燃料產業進行資金交流的銀行。

 

Q2:350台灣志工團隊的營運資金從哪裡來?

A:由國際350補助經費支持,及影片《天翻地覆》的公播權利金等相關費用。

 

Q3:剛剛提到的『撤資』是什麼?

A:『撤資』是將某種特定資金抽離特定人或產業,350用『撤資』概念用於「將錢從化石燃料產業抽離,減少開發。」並有後續行動:轉投資於再生乾淨能源(Clean Energy)的開發。

 

Q4:「全球撤資動員」是什麼?

A:國際的『撤資』活動,目的是讓更多人了解使用化石燃料產生的環境破壞議題,並實際加入『撤資』行動,推動全球的能源轉型,減少化石燃料產業的發展與使用。

 

Q5:除了台灣,還有誰在做『撤資』這件事?

A:『撤資』的做法在印尼有獲得廣大性的成功,重新分配了政府原有對化石燃料的補貼,轉使用該筆金費於幫助弱勢團體與需要的民眾。『綠色銀行』方面,日本於 350日本官網上 及 My Bank My Future 產出詳細銀行投資於化石燃料產業的比重報告,說明綠色銀行的存在與可行性。

 

Q6:350的連署要多少人?

A:至2017年的年底目標5000人,多多益善,屆時要求政府單位進行改善時才具有足夠的說服力。

 

Q7:連署為什麼要提供我的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

A:依據公民投票法第 7 條,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並且不論有無公務人員軍公教等身份,皆可連署。(年齡與居住期間之計算,以連署人名冊提出為準。)而連署書填寫的個人資料,其資料需與身分證所載之資料相同,以便350台灣於未來與政府單位接洽時,可證明擁有實質人民的支持。

 

Q8:如何確保我簽署的個人資料不會外洩?

A: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7 條,非公務機關之350台灣有義務於連署活動、造冊期間保護、防止連署人資料被竊取、 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350台灣保證全程依法妥善保管連署人之個資,絕不外流。  

 

Q9:關於「政府對於化石燃料補貼」或「銀行對於化石燃料投資」這些資料從哪裡來?

A:350台灣有研究部門,長期從國內外的網絡蒐集並整理有效相關資料。

 

Q10:台灣目前有哪些政策,和化石燃料補貼有關?

A:當前我國政府的化石燃料補貼內容並非完全公開,而有公開的部分也非常零散,散落在各局處單位的預決算書(例如:石油基金預決算、公路總局預算、漁業署預決算)當中,需要依靠各個學術研究單位仔細分析過這些預決算書再整合其他因素後做出估算。目前可列舉出屬於化石燃料補貼的細項包括:獎勵石油開發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山地鄉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與運輸費用及差價補貼、漁業動力用油補助、農機用油補助等。有些化石燃料補貼雖然與扶持社會弱勢、補助民生有關,卻缺乏經濟效率且促使環境惡化,因此,APEC同儕檢視小組亦建議我國政府應以其他政策或社會福利取代之。
另外,我國的低電價、低油價也屬於政府對化石燃料的補貼政策。前德國漢堡邦城市環境及都市規劃部部長Christian Maass在接受環保署邀請來台分享漢堡低碳經驗時曾強調:「德國的電價是台灣的四倍,台灣該取消對化石燃料的補貼,否則就是在鼓勵浪費。」

 

Q11:連署中,化石燃料補貼的一兆兩千億,怎麼算出來的?

A: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的財政事務部在西元2015年6月29日發表的文章 “How Large are Global Energy Subsidies? Country-level Subsidy Estimates”,台灣的名目稅後化石燃料補貼高達315.8億美元;若我們使用當時的歷史匯率換算,新台幣比美元約為32:1,則台灣的名目稅後補貼金額高達1兆203.5億新台幣。

*不同於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計算化石燃料補貼的方式,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計算的各國化石燃料補貼為「名目稅後補貼」—— 空氣污染、溫室效應、塞車等環境外部成本皆納入補貼金額評估,意即「補貼後的市場售價 < 國際價格+運輸+國內管銷+合理的能源稅(財政收入+外部成本)」。

 

Q12:連署中提及化石燃料補貼的一兆兩千億,相當於政府年度預算兩兆台幣的一半,是否意指「台灣政府每年花將近一半的預算來補貼化石燃料」?

A:此處並非直指「台灣政府每年花將近一半的預算來補貼化石燃料」,而是根據IMF資料的估算,「台灣政府每年花費『相當於年度預算一半』的金額來補貼化石燃料」(僅金額相當)。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預算表——歲出政事別預算總表」,合計歲出為新台幣1兆9758億6630萬1千元。國防、退撫、債務支出、教育科學文化、環保與社會福利、經濟發展等項目皆為中央政府年度預算將近新台幣2兆元的一部分;然而,化石燃料補貼金額並不屬於我國歲出預算的一部分,而是IMF以「市場售價」與「國際價格+運輸+國內管銷+合理的能源稅(財政收入+外部成本)」之差額進行估算、加總後,方得出之數據。

 

Q13:APEC什麼時候會來台灣再檢視?台灣能夠做更好的部分是?

A:APEC化石燃料補貼同儕檢視小組(Peer Review Team)於西元2016年9月底來台進行為期一週的訪查,邀請經濟部能源局、相關領域學者及非營利組織參與會談,進一步了解台灣的化石燃料補貼狀況。
台灣政府提交供國際檢視的補貼項目僅有五項;APEC同儕檢視小組已於西元2017年3月發表結案報告,認定台灣提交的五項補貼皆應進行改革。發表檢視報告後,同儕檢視小組將不會再來台灣檢視,期望台灣政府能依據其經驗與建議盤點各項補貼、進行相關改革。

 

Q14:如果今天我們不用化石燃料,現今有什麼可以替代的能源嗎?

A:「不使用化石燃料」是一個漸進式的改革,並且需要配合政府的能源政策,發展更多可取用(accessible)的再生能源,例如風能、太陽能、沼氣發電、地熱發電、潮汐發電等等。
國際上,發展再生能源已經成為未來趨勢;化石燃料長久以來作為人類於能源使用上的主力,不僅使其漸趨耗竭,其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亦形成嚴重的氣候變遷問題。面對氣候與能源的問題,「開源」與「節流」成為必要手段。
臺灣在欠缺自給能源、高度仰賴進口能源的情況下,減少能源使用上的浪費是最基本的因應之道,而若能雙管齊下,善用地利之便、發展再生能源(例如: 東北季風與西南季風帶來的風力資源、亞熱帶豐富的陽光資源、板塊活動帶的地熱資源等等),更可大大提升解決能源枯竭問題的效用。然而,發展再生能源的過程確實會碰到非常多的困境,包含了技術上的問題,還有臺灣本身氣候、生態可能造成的挑戰,再來就是資金來源不足的問題。因此,我們倡導的是政府將原本投注在化石燃料上的補貼,轉作補貼再生能源的發展。
在此並不是完全反對化石燃料補貼,更不是希望大家馬上停止使用化石燃料,而是希望可以移除一些較無效率且會造成環境破壞的補貼。能源轉型並非易事,需要大家一起重視與努力,才能漸進地做出改變。

 

Q15:連署之後,350 Taiwan會怎麼進行下一步呢?

A: 連署的同時,我們希望提升民眾對於化石燃料補貼的意識,讓大家認同:應該對不當、無效率、破壞環境的補貼進行改革。在收集連署後,我們將與立法委員、經濟部能源局等相關局處進行政策倡議,要求政府正視民意並盡快進行相關改革。

 

Q16:除了連署,我還能做什麼?

A:除了連署,大家可以關心化石燃料的撤資議題,並與身邊的親友們分享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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